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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7-13 11:12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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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吠檀多】梵经 第三卷 第三章
1.基于一切奥义书的(对梵的念想是完全同一的)。因为(关于)教令等是没有区别的。
〖(对梵的)念想是同一。因为(各种对梵的)念想在(关于进行念想的目的的)关联上,在(认识)形相上,在(对进行崇拜的)教令上,以及在名称上,都是相似的。〗
2.如果(反对派)认为(相似的若干念想是)不(同一的),因为(辅助的事项有)差别【指在诸念想间,细节可能有差别,如念想的对象不完全相同,念想的实在有增减等等】,那就不(正确了)。因为即便在同一(念想)中(,辅助事项的差别也存在)。
3.(持火对着头作誓戒是某种)吠陀学习的(附带要求),因为《沙摩迦勒》【是一部教导吠陀誓戒的书】中这样(陈述),还因为(在此处只有作誓戒才能得到梵智是讨论的)主题,此外,那作(誓戒仅)限于(某种特殊的吠陀学习),就如同酒祭(仅限于在阿达婆吠陀的追随者中运用)一样。
4.此外,(圣典中一般都)表明(,要认识的对象是同一的【参见《迦塔奥义书》1,2,15;《鹧鸪氏奥义书》2,7,1】)。
5.关于(诸派中)相同的(念想),由于不存在(应用)目的差别,因此,诸派所说的附随事项应统一起来。(这)就如同(在祭祀中)仪规的补遗(应与主要仪规统一)一样。
6.(反对派认为:)如果基于(圣典中)言语(的差别)而认为(《广林奥义书》1,3,1-2,7与《歌者奥义书》1,2,1中所说的高唱讽吟【指司掌沙摩吠陀的歌咏官所进行的讽吟】的念想)有差别,那就不(正确了),因为(这两个奥义书在许多观点上)无差别。
7.(与其听从反对派的解释,不如认为两个奥义书中说的)不是(同一的念想),因为论题(有)差别。(这)就如同在最优者(的场合中)一样【在《歌者奥义书》1,9,2中,高唱讽吟被说成是“最优者”,而在同一奥义书中1,6,7中,太阳中的金人被看作与高唱讽吟同一。尽管两处都说高唱讽吟的崇拜,但内容却不一样。此处是要说明:尽管是在同一奥义书中,不同处说的念想可能都不同一】。
8.如果(有人)根据名称(相同而认为两种念想是同一的,我们)对此已作了说明【商羯罗认为此处指《梵经》3,3,7所表示的内容】。那(名称相同却有差别的东西)也是存在的。
9.而且,由于(圣音)“唵”遍满(所有吠陀),因此,(用“高唱讽吟”来修饰它)是适当的。
10.由于所有(对气息的念想)没有差别,因此(,在一处所说的)这些(性质),在其他地方也应适用。
11.本体(梵)的欢喜等(诸性质在论及梵的其他地方都适用)。
12.(《鹧鸪氏奥义书》2,5,1说的)“以爱为首”等(性质在论及梵的其他地方是)不能成立的,因为(只有)当有差别时,(性质的)增加和减少(才是可能的)。
13.然而,(欢喜等)其他(性质在论及梵的一切地方都适用),因为(在表述梵时,它们具有)平等性。
14.(《迦塔奥义书》1,3,10-11【该处文为:“感觉对象比诸器官高,意比诸对象高,觉比意高,大我比觉高。”(1,3,10)“未展开者比大我高,神我比未展开者高。没什么比神我高,它是目的,是最高的归趋”(1,3,11)】)是针对(神我的)念想(而说的,而不是为了表述任何渐进的等级系列),因为那(奥义书中)没有(要表示其他事物高于神我的)目的。
15.(之所以这样说,)还因为(此处使用了)大我(一词)。
〖(此处)讨论的神我(在《迦塔奥义书》1,3,12中)被作为大我论及:“他隐藏于一切存在物中,因而不作为(一切的)大我表现出来,……”由此可知,其他事物未被打算作为大我论述。〗
16.(《他氏奥义书》1,1,1【该奥义书中有这样的话:“在最开始,确实只有这阿特曼”】中说的阿特曼)应理解为(最高)我,这如同在其他(涉及创造的奥义书典籍中的情形【指《鹧鸪氏奥义书》2,1,1的内容】)一样。(这是由《他氏奥义书》1,1,1-2中)后续的(内容得知的【《他氏奥义书》1,1,1中还有这样的话:“他(阿特曼)想:‘让我创造世界’”;该奥义书1,1,2中又说:“它创造了这些世界。”】)。
17.如果(有人)根据(此处奥义书典籍的前后)联系(而认为阿特曼一词不意味着最高我,我们的回答是:此处阿特曼)只能(意味着最高我,)因为(有关于在创造之初仅有阿特曼存在的)确切陈述。
18.由于(“含漱”在奥义书中被作为)义务言及【《歌者奥义书》5,2,2说:“当人们吃饭时,饭前饭后要用水包上这气息。”关于“含漱”,还可参见《广林奥义书》6,1,14】,因此,(它就与)新的(对气息的念想的命令发生了联系)。
19.在同一(分支)中(的念想是)相似的,(它们的特性应是统一的,)因为(念想的对象)没有差别。
20.(反对派认为:)由于(诸附随的事项可)结合(在一个念想中),因此,在其他场合,也(可)作同样的解释【“其他场合”指《广林奥义书》5,5,3-4的内容。该奥义书提到太阳中存在的神我的“神秘名称是‘日’”(5,5,3);右眼中存在的神我的“秘密名称是‘我’”(5,5,4)。其意为:尽管该奥义书在两处作了有关论述,但说的是一个念想】。
21.其实,(反对派的观点)不(正确),因为(念想之处有)差别【指针对太阳神我的崇拜和对右眼中神我的崇拜不同一】。
22.还因为(圣典中也)表明了(此事)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1,7,5】。
23.基于这(同样的理由,即念想之有差别,应认为梵所具有的势力的)保持与遍满天(这类性质不包含在其他念想中)。
24.而且,(尽管《歌者奥义书》3,16,1-6和《鹧鸪氏奥义书》10,64都说了人的念想的性质,但这两种念想不应该混同,)因为(在鹧鸪氏派中,这些性质)没有像其他(派别说的人的念想的性质)那样被传诵。
25.(阿达婆吠陀学派的圣颂中说的)“贯穿”等意义【商羯罗在注释中列举了一段阿达婆吠陀学派的圣颂:“啊!神,通过贯穿敌人的整个身体来消灭他,特别是贯穿他的心脏,分离他的脉管,破裂他的头……。”这段圣颂在现在发现整理出来的奥义书中见不到】(与念想的内容)不同【以上所说的圣颂实际是诅咒,因此,与念想不同】,因此(,不能把这圣颂的内容摄入念想之中)。
26.然而,当(说对善业和恶业的)舍弃时,(就意味着他人接受这善业和恶业【《乔尸多基奥义书》1,4说:“他舍弃善恶业。他喜爱的亲属们接受善业,他憎恨的亲属们接受恶业”】,)因为(接受一)词是(舍弃的)补遗。这如同(关于)木杖、音律、称赞、歌咏(应靠其他的圣句补充、解释)一样。这种(观点在《弥曼差经》(10,8,4;10,8,5)中)已有说明。
27.当(人)逝去时,(智者摆脱了业),因为(在通向梵的途中,)不存在要获得什么(的问题)。实际上,其他的(圣典也持)这样的(观点)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8,3,4;8,8,1;8,12,1】。
28.由于(在承认业可以为)自觉自愿的(努力灭除这一点上)不存在(因果关系方面的)矛盾,因此(,这种努力有死前定会产生)。
29.(有死进入神道时,个我的)行程通过两种方式【指舍弃善业和舍弃恶业】成为有意义的,否则,(将产生矛盾)【指如果仅舍弃恶业,但却保留善业,则还会回到此世。这就与认为不会有复归的圣典产生矛盾(参见《梵经》4,4,22)】。
30.(有差别是)合理的,因为(只有在对有德之梵念想时,才能)识别表明(个我行程之)事。(这)就如同在世间(这类差别也可见到)一样。
〖在一些场合,(个我的)行程是有意义的,在另外一些场合则无意义。这一(差别的)事实是非常可以理解的。……与坐在睡椅上的梵谈话,闻特别的香味等等,这些只有通过达到一个不同于(一般的)区域(梵界)才能实现。在那里,个我的行程就是有意义的。但是,……那些了解(自己)与大我同一的人,他们的愿望都已满足,他们在世时的一切罪恶的种子都已经被烧毁……,在他们的(这种)场合,(个我的行程就)无意义了。……“就如同在世间(的情形)一样”:当一个人要到达一个村落时,他需要一条由某处到达某处的路的帮助,但当他需要治病时,他就不需要路的帮助了。〗
31.(个我在神道中的行程的意义)不限于(对某些特别的有德之梵的念想,而是适用于)一切(对有德之梵的念想。这和论题)不矛盾。因为由圣言量和比量【指“古传书”,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5,10,1;《薄伽梵歌》8,26】(可明了此事)。
32.带有(主宰神赋予)使命的人,只要使命(还未完成,他们就将继续)存在。
33.然而,关于“不坏者”【参见《广林奥义书》3,8,8-9;《剃发者奥义书》1,1,5-6】的观念,(应承认)包含(在所有说梵的地方)。这是由于(定义的)共同性和(不坏者即是)那(梵)的缘故。(这是)如同乌娑沙德祭祀(中的情形)一样。有这方面的论述【参见《弥曼差经》3,3,9】。
34.(《剃发者奥义书》3,1,1、《白骡奥义书》4,6与《迦塔奥义书》1,3)中表明的念想是同一的,因为(它们关于念想)就提到这么多。
35.个我(被认为是一切事物中)最内在的,就如同在元素聚合(时的情形)一样。
〖(如果有两个个我,)那就只有一个个我有可能被设想为是最内的,而另一个则不可能是最内的。这就如同元素聚合时的情形一样。如在由五元素构成的身体中,水比地更内在,火比水更内在等等。〗
36.如果(有人持)不同(看法),认为(除非承认上述念想的)差别,否则分别(重复的论述是)不合情理的,那么,(这种看法是)不(正确的),因为这就如同(对一事物可以有)不同的表述(方法)一样。
37.(圣句应可以被)交互地(念诵),因为(这样圣典的诵者才可)特别(清楚地表述明白。这)就如同在表述其他(事物的性质的场合)一样。
〖圣典中交互的念诵是为了念想,这就如同在(表述)其他性质(的场合)时一样。……通过两种方式的念诵,(如)“我是你那样,你是我这样”,圣句的念诵者对此进行了独特的表明。当念想要采取两种方式时,这样的念诵就是有意义的。否则这两种方式的特殊念诵就是无意义的。〗
38.既然(在《广林奥义书》的两处中【指该奥义书的5,4;5,5】论及的是)那同一念想,那么,(这奥义书中所说的)真实等(属性就应属于一种念想了)。
39.在另一(奥义书【指《歌者奥义书》8,1,1-6】)那里和这一(奥义书【指《广林奥义书》4,4,22】)这里(所提及的有真实的)欲望等(属性应摄入同一念想中,)因为(它们的)所依(外)等(是相同的)。
40.(反对派认为:为气息而作火祭)没有过失,因为奥义书中对此(表示了)关注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5,19,24】。
41.进行(食事)时,(为气息而作的火祭应)从那(最初摄取的食物开始),因为(圣典)这样说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5,19,1】。
42.这(基于祭祀分支的念想的)决定(实际上)是不定的,因为这(在圣典中)看得(很清楚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1,1,10】)。实际上,(念想具有)分别的结果,(存在于对祭祀)障碍的消除(之中)。
43.(应区分对气息和风的崇拜,)就如同在供物的奉献(中有分别)一样。这(阇弥尼)已有论述。
〖阇弥尼得出(这样的)结论:(尽管因陀罗是一个,但)他作为(神)王的特性,(如具有超级主宰权、统治权)等等,都是有差别的,……神由于被分别提及,他们因而是有分别的,而供物的奉献也就必定是有分别的。〗
44.(“火和秘义”【参见《百道梵书》10,5,3】中说的“意所成火”等不属于祭祀,)因为(在梵书中存在着)大量表明(这种观点的)标志。这(标志比论题)更有力。(阇弥尼)也(提及了)这(方面的问题【参见《弥曼差经》3,3,14】)。
45.(反对派认为:)“意所成火”等是前面(所要求的实际祭火的)替换物。(这)根据论题(即可知道,它们)应构成祭祀(的组成部分,这)就如同想象(饮用苏摩酒)一样【指在苏摩祭的第十天,可仅通过心中想象(饮酒)来进行仪式】。
46.(反对派还认为:)由于(关于实际祭火所说的事可以)移到(“意所成火”上来论述,因此,“意所成火”应包含在祭祀之中)。
47.然而,(“意所成火”)仅是念想,因为(此处就是这样)决定的【指根据《百道梵书》10,5,3,12就应这样决定】。
48.还因为(圣典这样)表明【参见《百道梵书》10,5,3,3和《梵经》3,3,44】。
49.而且,(《弥曼差经》3,3,24中提及的圣句的直接)表示等【指《弥曼差经》3,3,14中提及的应用仪规的辅助六量,即:圣句的直接表示、标记、文脉、论题、位置名称】(比论题)更有力。因此,(认为“意所成火”是独立的念想)不荒谬。
50.由于与(意)的联系等(原因,“意所成火”等是有别于祭祀的,这)就如同其他的念想(具有不同于祭祀的)分别性一样。而且,(还可以)看到,(祭祀也被认为是有分别的。阇弥尼)论述了这(方面的问题)【参见《弥曼差经》2,3,3;11,4】。
51.(“意所成火”)并不因为(与想象的苏摩酒等的)相似(而从属于祭祀)。因为(它们)被发现(是专门用来达到人的某种人生目的的东西。这就)如同在死(的场合中)那样。实际上,世界并不(因为与火有相似性面)变成(火)
〖(《百道梵书》10,5,2,3说:)“在太阳中的那存在实际就是死”;(《广林奥义书》3,11,10说:)“火就是死”。死一词同样用于火以及太阳中的存在。但它们并不绝对相同。〗
52.根据(梵书)后面的(章节【参见《百道梵书》10,5,4,1】可知),圣句(考虑的是)那(念想的)命令。然而由于(在念想中有)许多(被想象的实际祭火的特性),因而(存在着念想中之想象的祭火与实际的祭火间的)联系。
53.一些(人否定)阿特曼的(存在)。因为(他们认为,只有)身体(存在,精神性才)存在。
54.然而并非(如此。阿特曼与身体间有差别)。因为(即便)那(身体)存在,(精神性也可能)不存在。(这)就与(人们一般)所感觉到的一样。
55.然而,与(祭祀的)分支相关联的(诸念想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1,1,1;2,2,1;《他氏森林书》2,1,2;《百道梵书》10,5,4,1】)并不(仅限于特殊的)支派。实际上,(它们属于一切)吠陀(支派)。
56.或者(说,某派所传的念想可为其他支派所用,这)就如同(某派所使用的)曼多罗等(也可为其他派别所使用)一样。(这并)不存在矛盾。
57.对总体的(普遍我的崇拜具有)巨大(意义。这)就如同在祭祀(中的情形)一样【根据商羯罗的解释,此处论及的是新满月祭。要表明的是:即便在作准备祭等时,作为全体的新满月祭也具有独特的意义】。因为(圣典就是)这样表示的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5,12,2;5,18,1】。
58.由于言语等的差别,(因此,念想是有)差别的。
59.(在关于梵的种种念想中,可)选择(任何一种念想来实行),因为(它们的)结果【指解脱】没有差别。
60.然而,(基于愿望)的(诸念想可)随意地结合或不(结合)。因为前述的理由不存在。【作为为达到愿望而进行的念想的果报仅限于达到这特殊的愿望。这与上一经所说的念想的结果不同】
61.(反对派认为:)关于(祭祀的)诸部分(的念想,由于)其基础是相同的(,因此,它们应结合一致)。
62.(反对派认为:念想是结合一致的,)还因为(它们与作为基础的关于祭祀的赞歌等都同样是吠陀的)教示。
63.(反对派认为:念想是结合一致的,)还因为(存在着)订正(现象)【指诸念想可相互补充】。
64.(反对派认为:)而且,(作为念想)辅助事项(的圣音“唵”对三吠陀是)共同的,因为(圣典这样)说【指《歌者奥义书》1,1,9】。
65.实际上,(关于祭祀诸部分的念想)不(应是结合一致的。)因为(圣典)未提及这(念想的)共存。
66.(诸念想不是共存的。)还因为(这是圣典的)表述【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4,17,10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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