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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嘉童抚月

【基督教】自由与恩典 《论本性与恩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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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7-14 15:22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八十一章  奥古斯丁引证自己论自由意志的话。

但为了使我的意见不但对已念过我那论自由意志的伯拉纠,也对那些还没有念过的人,更为明了起见,尤其对那些未念过我的书却念过了伯拉纠作品的人,更为明了起见我要从那书中引一些为伯拉纠所省略的话;那话若他看过,并在他书上引出,彼此间就不会有任何争论了。因为在他所引出的话以后,我立即加以补充,尽我所能的解决如下:“可是有些行为虽是由于无知,还是应受责备,被定为该得惩罚,正如我们在圣经上所念到的。”我举了一些例证以后,又继续说到人的无能,说:“有一些出于必然的行为,也是应该受斥责的,有如一个人愿意行得好,却是不能。不然,何以有话说:‘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,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’(罗7:19)呢?”于是,在引出另外一些圣经章节以后,我又说:“但这些话都是那些正从死的刑罚中出来的人所说的。因为死若不是人的刑罚,而是人的本性,那么那些就不是罪了。”于是,稍后我又补充说:“结果,这刑罚乃是人所应得的。但无论说人因无知而缺乏行善的自由意志,或说人因属肉体的习惯;(这种习惯系由于人遗传的力量可说是灌注到人的本性里。)以至于他虽然知道什么是应该作的,也愿意去作,其实无力去作,这都是不足为奇的。因为一个人若具有某种能力却不愿意利用它,那么他失掉这能力,就可算是一种对他的罪最公道的刑罚了。那就是说,一个人若知道什么是善。却不愿意去行,就不免失掉认识什么是善的能力,而且凡在可能的时候不愿意行善的人,他以后在愿意行善的时候,就觉得已失掉了行善的能力。因为每一个犯罪的人,受到两种刑罚:即无知与无能。从无知生出错误,使人蒙羞;从无能发出痛苦,使人苦恼。但是把虚假当真理接受,而不由自主地犯了错误,并且由于受属肉体的捆绑与痛苦而不能禁戒情欲的事,却都不是上帝原来创造人的本性所致,而是人犯罪所招来的刑罚。但是当我们说及行善的自由意志时,那当然是指上帝造人时赋予人的自由而言。”有一些人立刻提出反对说,上帝把这些人无知和无能的恶,从亚当遗传到他的后代,乃是不公道的。我的回答是:“我要用极简单的回答告诉他们,不要开口,也不要再埋怨上帝。若从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征服了错误与罪恶的话,也许他们的埋怨是对的;但处处既然有了一位,来用许多方法藉着万物叫人离开自己去服事上帝,当然相信的时候,祂就教导他,希望的时候,就安慰他,爱的时候,就鼓励他,努力的时候,就帮助他,祷告的时候就听允他——那么你的错误并不是在于你不由自主地无知,而是在于你不寻找你所不知的;不是在于你不把受了伤的手足用绷带缚起来,而是在于你轻视那位愿意医治伤处的人。”我这样尽我所能的,勉励了人行善:我并没有使上帝的恩典归于徒然,因为没有上帝的恩典,人蒙昧了与污秽了的本性就不能得光照得洁净。我们与他们的整个争点即在于此:我们不可用一种对本性的荒谬主张,来使那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上帝的恩典归于徒然。在这末了所引政的话之后,我说了一段论到本性的话:“我们所说到的本性有二。一就是上帝所创造人无误的本性,一是我们由于定罪的刑罚,与生俱来无知与属肉体的本性,正如使徒所说的:‘我们本为可怒之子,和别人一样’(弗2:3)。

第八十二章  怎样劝勉人相信,悔改,进步。

因此,我们若愿意“用基督徒的劝勉来唤醒,鼓励凡冷淡和懒惰的人,度义的生活,”(按此处和以下凡未注明出处的引语系引自伯拉纠),第一必须劝勉他们达到那能使他们成为基督徒的信,并服在那惟一能使人得救之名以下。但若他们已经是基督徒,只是疏忽了度一种圣洁的生活,我们一面要以用责罚警戒他们,一面以奖誉唤醒他们,但是不仅要劝他们行善,也要劝他们虔诚祷告,并教导他们认识纯正的教义,好使他们知道,若一旦觉得有了足够行善的能力,就归荣耀于上帝,若一旦觉得无能力行善,就藉真诚与不断的祷告和所能行的善与上帝角力,从祂得力。只要他们有进步,我不大顾虑他们在什么地方或什么时候成全义的。不过我要严正地说,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或什么时候成为完全,非靠着上帝的恩典,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可。而且,当他们清楚知道他们没有罪的时候,他们就不应该说有罪,免得真理不在他们心里了,有如真理也不在那些有罪却说没有罪的人心里一样(参约一1:8)。

第八十三章  上帝没有吩咐不可能的事,因为对爱万事都是可能而容易的。

但“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”(提前1:8)。正因为我们确实相信,“公义良善的上帝不可能吩咐了任何作不到的事,”所以我们知道有力时就要做,无力时就要祈求力量。其实爱能行作万事,惟独爱心才能认为“基督的担子是轻省的”(太11:30);或说,爱的本身就是那轻省的担子。正如经上说:“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”(约一5:3);所以若有人觉得诫命是难守的,他就必须认为圣经上“不是难守的”这一句话,特别是指着那不把上帝的诫命看为难守的心灵说的,所以他必须祈求得到他目前所缺乏的那种心灵,好能以成全所吩咐他的。而这就是上帝在申命记上对以色列人所说的话的意旨,(若是照虔诚,神圣,和属灵的意义去了解的话),因为使徒先引证这段经文:“这话却离你甚近,就在你口中,在你心里”(申30:14);(也可以按照七十译本加上说:“在你手里”,因为在人心里有属灵的手)然后加以解释说:“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”(罗10:8)。所以凡照那里所吩咐“尽心尽性归向主他的上帝”(申30:3)的,就必不觉得上帝的诫命是“难守的。”既然诫命是爱的教训,它怎么会是难守的呢?可见一个人若没有爱,诫命就是难守的,若有了爱,诫命就是不难守的。人若遵守圣经上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话,尽心尽性归向主他的上帝,那么他就有了爱。祂说:“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,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”(约13:34);又有话说:“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”(罗13:8);又有话说:“爱就完全了律法”(罗13:10)有一段与这几句话相符的经文,乃是:“他们若行了善道,就必觉得义路是容易走的”(箴2:20,七十译本)。可是经上又记着说:“因为你嘴唇的言语,我就走了难走的道路”(诗17:4,七十译本)。除非这两个说法都是真实的;即这些路对惧怕的心是难走的,而对爱心是容易走的,经上怎么有后一种说法呢?

第八十四章  爱的程度也就是义的程度。

因此初步的爱,就是初步的义;高一层的爱,就是高一层的义;非常的爱就是非常的义;而如伯拉纠所说,“完全的爱就是完全的义;”但这种“爱是从清洁的心,和无亏的良心,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”(提前1:5)。“这样,在今生中,爱是至上的,甚至命也比不上爱。”然而,我想在人脱离了这必朽坏的生命以后,爱还有前进的可能!但无论这种爱心在什么地方,什么时候,达到那无以复加的绝对完全,它被“浇灌在我们心里,”决不是由于任何本性或意志的能力,而是由于“所赐给我们的圣灵”(罗5:5),这圣灵帮助我们的无能,也与我们的力量合作。因为爱本身就是上帝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而赐的恩典。但愿永恒和至善都归于祂和圣父圣灵,直到永远。阿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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